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资深刑事律师张天祥提醒消费者,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属于犯罪的行为,所以要合理的使用信用卡,近日,大连市西岗区站北派出所侦破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赵立和周强因为信用卡透支6万余元迟迟不归还,被警方抓获。
大连男子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抓获
西岗区站北派出所辖区某银行报案称,该行某客户在四年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了6万余元后,却迟迟没有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在拨打其电话后发现,其在办理卡时所留电话为空号,只好报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办卡人周强当年办卡时,只有身份证和房产证信息是真的,其它信息均为假的。民警发现,周强的驾照需要年检,便顺藤摸瓜找到了他。不料,见到警察的他却说,自从办了信用卡后,他根本就没用过,都是他的同事赵立在用。民警随即又找到了赵立。在警方一再追问下,他承认了自己的确拿了周强的信用卡,并通过套现的方式“谋利”6万余元。
当年,赵立想拿钱做点生意,可是手中却没有太多的资金,便想到了利用办理信用卡套现的方法来筹钱。可赵立觉得,如果用自己办的卡,风险太大,于是便想到了同事周强。他和周强商议,只要周强同意办卡给他用,他就给周强一定的好处费,周强当即应允。两人来到某银行窗口,将准备好的证件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后,顺利地办理出了两张信用卡。赵立便拿着周强的信用卡先后套现6万余元。赵立说,本来想用做生意的钱还款,可是因为生意失败,只好玩起了“失踪”。
周强说,原本这钱应该是自己还,可是自己手头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只好也装作不知情了。没想到,却给自己惹来了这样的麻烦。赵立则说,四年来,他一直都在为还款的事情提心吊胆,生怕警察会找上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多少
1、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严重后果
1、个人信用记录的破产。
个人信用记录其实很重要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就等于直接判了信用记录死刑。这个信用污点,会伴随你的一生。对你以后的银行贷款,信贷,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2、高额利息惩罚。
大家知道,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还款是要收取高额滞纳金和利息的,利息以复利计算。利息到底有多高?一个直观的例子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到这点。曾有一个广州的卡友,透支1000,没还,5年后,被罚息10000多元。
3、法律风险,被判刑。
信用卡恶意透支已经明确写入刑法。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的起点在1年以上,并且还要收取罚金。这个罚金不同于银行的高额利息惩罚,这部分的费用也是非常高昂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