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律 师 函
致上海企旺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已接受大连百特液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处理贵司与委托人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事宜,特致送此函。
委托人与贵司2016年5月25日签订编号为QW20160525的货物买卖合同,但贵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如下:1、换热器货款损失18000元;2、差价部分损失1400元;3、由于接口尺寸错误,重新修改接头费用1500元;4、运费400元。上述损失费用合计:21200元。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贵司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21 200元。现我所律师向贵司致送此函,希望贵司在一周之内赔偿上述款项,如逾期仍未解决,我所律师将代表委托人提起诉讼。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张天祥 联系电话:1388952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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