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在离婚案件中,尤其是协议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的规范书写时保护双方权益的合法依据,现在张天祥律师将比较规范的离婚协议范本整理呈现,希望大家学习交流。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刘某,1983年03月21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无,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8号501。
女方:王某,1981年11月28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日冲信息(大连),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8号501。
双方于 2010年6月4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子女抚养
1、 女方现在怀孕,婚生子女将来归女方抚养。
2、 男方在离婚以后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大连甘井子区红岭路博雅园224号1单元704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王文敏名下,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
2、 双方于2012年11月28日购买jeep牌越野车一辆,车辆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偿还。
三、 债务承担
1、男方由于购买房屋借赵洪胜10万没有归还,离婚后由男方个人偿还借款。
2、离婚后男方需归还婚前向女方所借款14万元,于2013年1月30日还款4万,2014年10月30日还款10万元。
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男方: (签章) 女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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