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祥,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东北农业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多次接受大连晚报及大连电视台的采访, 张天祥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才... 详细>>
律师姓名:张天祥律师
手机号码:13889526065
邮箱地址:pobing76@163.com
执业证号:12102201210396894
执业律所:辽宁明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方国际广场三楼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购买物业一处,位于 (地址),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持有该物业,而甲方为该物业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明确该物业的权利归属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地 址: ;
1.2产权面积: 平米;
1.3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物业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借用乙方名字,并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土地证号为: 。
第二条 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购房款、装修款、各种税费等费用全部系由甲方支出。
2.2 甲方享有该物业的全部产权,甲方以隐名代理的方式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第三条 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 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3.2 乙方确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物业对外出租、出售、抵押、抵债等。
第四条 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 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4.2 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3 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毁损灭失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4甲方随时有权处分该物业,即将该物业转让、赠与给第三人,或将该物业变更到甲方自己名下,乙方应给予配合。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物业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由违约方负责。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房产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产权登记证、土地所有权证等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证件由甲方保管。
6.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配偶(签字): 配偶(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附件: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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